很多拿了日本工签的人,下一步就是接老婆孩子过来。
签证批了,机票买了,人到了。然后呢?
然后大部分人就把家属「放着」了。觉得家族滞在嘛,顾名思义,就是在家待着呗。不能工作,不能赚钱,等主申请人熬到永住再说。
这个理解,对了一半,错了一半。

先讲对的那半。家族滞在确实有就劳限制——原则上不可就劳。这是写在入管法里的。但「原则上不可」不等于「完全不行」。你只要去入管局办一个手续,叫資格外活動許可,拿到之后每周可以合法工作 28 小时。寒暑假期间学生可以扩到 40 小时。
28 小时什么概念?一周打四天工,每天 7 小时。超市、便利店、餐厅、翻译、设计——什么类型的工作都可以做,只要不超时。
拿到資格外活動許可不难。填表、交照片、等两周。不是什么神秘流程。
但这里有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点,也是我觉得最反直觉的地方——
如果你拿的是高度専門職签证,你配偶其实有两条路可以选。
第一条,就我刚才说的,家族滞在加資格外活動許可。每周 28 小时,任何工种。
第二条,申请特定活動签证。这条路工时没有上限,想干多少干多少。但有一个硬限制:只能做白领工作。具体是四类——「研究」「教育」「技術·人文知識·国際業務」「興行」。超市、便利店、餐饮这些单纯劳动岗位,特定活動是不让做的。
所以这里有一个反常识的判断:如果你的配偶只是想打打零工贴补家用,家族滞在反而比特定活動更自由。因为超市收银、便利店理货这些,家族滞在可以做,特定活動反而做不了。
反过来,如果配偶有专业技能——会翻译、做设计、写代码、当老师——那当然走特定活動,工时不受限,挣多少都行。
上个月有个客户,高度人才签证,老婆在国内做了快十年的日语翻译。到了日本之后他直接给老婆申了家族滞在,然后去办了資格外活動許可。我问他,你知道你老婆可以走特定活動吗?工时不受限,翻译正好在许可范围内。他愣了一下——完全不知道有这条路。
后来换了特定活動,现在一周接三四家公司的翻译单子,收入比按 28 小时打工翻了一倍多。
这个案例说明一件事:大部分人只问「家属能工作吗」,不问「家属想干什么样的工作」。这是一个值得花十分钟想清楚的细节。

说完配偶的工作,说孩子。
孩子拿着家族滞在到了日本,和日本小孩一样上学、一样看病、一样领儿童手当——0 到 18 岁每月 1 万到 1 万 5,第三胎起 3 万。日本的福利体系不看你拿什么签证,看你是不是住民。家族滞在的孩子,和永住者的孩子,在教育、医疗、手当这三个维度上没有任何区别。
如果在日本生了孩子,记住一个数字:60 天。出生后 60 天内必须去入管局申请在留资格取得。超过这个期限,手续会变得非常麻烦。
再说三个容易被忽略的风险。这三个才是真正要命的东西。
第一个,联动性。家族滞在的在留期间是跟扶养者绑定的。主申请人换工作、换签证种类,配偶和孩子的家族滞在必须同步申请变更。这不是自动的,是你自己要去办的。忘了办,就出现了「主申请人已经是新签证了、家属还挂在旧签证上」的尴尬局面。
第二个,离婚或丧偶。如果扶养者去世,或者夫妻离婚,必须在 14 天内向入管提交配偶者届出。不提交,后面续签会出问题。而且离婚后,原配偶失去了家族滞在的基础,必须换成自己能独立维持的在留资格——比如自己有工签,或者变更为定住者。这不是一个自动过渡,是一个需要主动处理的身份断崖。
第三个,扶养者自己的签证被取消。如果主申请人因为任何原因在留资格被取消,家族滞在也一并取消。没有缓冲期。主申请人维持好自己的身份,不是一个人的事,是一家人的事。
最后说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盲区:特定技能 1 号签证持有者,不能带家属。只有特定技能 2 号才可以。如果你或你的员工拿的是 1 号,老婆孩子是来不了的。别白等。
家族滞在不是一个「什么都做不了」的签证。它是一个「有边界但边界比你想的宽得多」的签证。关键是搞清楚边界在哪,以及边界跟边界之间怎么选。
是去超市打零工,还是继续做专业工作?这个问题的答案,直接决定了你老婆应该走家族滞在还是特定活動。两个都合法,但适合的人完全不同。
你家的情况适合走哪条路,私信我。
